5月13日,山东省公安厅举行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,公布了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进展。大众网·海报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,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截至目前,山东省共侦办涉黑案件104起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467起,侦办涉恶共同犯罪案件3554起,查处涉案资产41.6亿元,共查处涉嫌黑恶犯罪的村干部222名。
全省共查处涉嫌黑恶犯罪的村干部222名
今年以来,山东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.39%,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5.31%,“两抢”案件同比下降44.17%,移送“保护伞”线索及其他腐败问题1785件。全省共查处涉嫌黑恶犯罪的村干部222名,其中,村书记72名(内有19人兼任村主任),村主任82名。
抓获犯罪嫌疑人700余
山东省公安厅成立实战化线索核查中心,市、县公安机关成立线索核查专班,组织核查线索4404条,从中侦破涉黑案件22起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2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700余名。
摧毁了济南胡德华、枣庄刘亭、东营魏国厂等
山东公安还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“扫雷净土”专项行动,深挖紧盯重大和隐藏蛰伏的黑恶势力,摧毁了济南胡德华、枣庄刘亭、东营魏国厂等一批黑恶势力团伙。
山东通报5起涉黑恶典型案例
有涉黑组织给成员发“黑社会成员证”
发布会上,山东省公安厅还通报了5起涉黑恶典型案例,涉及套路贷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强迫交易、开设赌场等多种涉黑恶犯罪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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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月23日,青岛公安机关打掉以赵某韶(男,55岁,青岛市李沧区人)、田某(男,42岁,青岛市城阳区人)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,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,破获刑事案件22起,查扣涉案资产2200万元。赵某韶、田某纠集多名前科劣迹和社会闲散人员,以青岛青城集团为依托,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、强迫交易、非法侵入住宅、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,致7人轻伤,5人轻微伤。该组织为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,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合同、肆意认定违约、虚增债务等手段,实施“套路贷”犯罪;接收不良资产,强立债权,插手民间纠纷;成立“保安公司”,豢养打手,暴力讨债,肆意滋事;开设律师事务所,为其违法犯罪提供法律“保护”,严重破坏当地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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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3月19日,枣庄公安机关打掉以刘某(男,39岁,枣庄市台儿庄区人)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,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,破获刑事案件21起,查扣各类涉案资产1460万元。刘某纠集多名家族成员和前科劣迹人员,以台儿庄区刘某生猪购销服务站、枣庄生益生猪购销有限公司为掩护,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强迫交易、开设赌场、妨害公务、非法占用农用地、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,致3人轻伤,10人轻微伤,逐步形成以刘某为组织、领导者,刘某刚、刘某勇等为骨干成员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。该组织通过向骨干成员发放“黑社会成员证”炫耀恶名,肆意打压同业竞争对手,非法控制当地及跨省多个市县生猪收购市场,攫取巨额经济利益;威胁、辱骂政府执行公务人员,目无法纪,为非作歹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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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2月27日,东营公安机关打掉以魏某厂(男,45岁,东营市东营区人)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,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,破获刑事案件19起,查扣各类涉案资产600余万元。魏某厂纠集多名前科劣迹和社会闲散人员,以东营禾茂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、金泽投资有限公司为掩护,有组织地实施绑架、非法拘禁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、非法侵入住宅、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,致2人轻伤,霸占多家企业及土地,逼迫多人变卖房产、离家出走,逐步形成以魏某厂为组织、领导者,魏某杰、张某伟等为骨干成员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。该组织高利放贷,暴力讨债,利用债权转让插手民间纠纷,强占他人财产,霸占海滩非法控制滩涂养殖业务,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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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月10日,菏泽公安机关打掉以董某允(男,43岁,菏泽市郓城县人)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,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,破获刑事案件30余起,查扣各类涉案资产883万元。董某允纠集多名前科劣迹和社会闲散人员,以郓城县泰和运输有限公司为掩护,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强迫交易、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,致3人轻伤,2人轻微伤,逐步形成了以董某允为组织、领导者,于某飞、杨某俊等为骨干成员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。该组织勾结煤矿管理人员,非法获取煤炭运输、购销份额,暴力打压同业竞争对手,非法控制郓城县赵楼煤矿煤炭运输和煤矸石交易,攫取经济利益,严重破坏当地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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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3月21日,根据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,经省公安厅初查并指定管辖,泰安公安机关打掉以金某(男,26岁,临沂市兰陵县人)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,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,破获刑事案件10起,查扣涉案资产近300万元。金某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,以山东恒润实业有限公司为掩护,采取暴力、威胁等方式,欺压当地群众,大肆盗运河沙,非法攫取经济利益,逐渐形成了以金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。该团伙纠合紧密,分工明确,多次有组织地实施盗窃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,致3人轻伤,7人轻微伤,严重破坏当地河沙资源,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。案发后,为逃避打击,金某等人互相串供、策划投案顶罪,破坏司法秩序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来源:大众网·海报新闻 2019年5月13日 记者 张珈玮
编辑:叶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