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山东警察学院公共安全研究所网站
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 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公共安全信息 >> 正文

公共安全信息

公共安全信息

山东省公安厅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 综合施策护航校园安全

2019年04月08日 15:43  点击:[]

   近日,山东省公安厅、山东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全省各级公安、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主体责任,强化防范措施,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有序。

 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、教育部门建立研判会商机制,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形势分析评估,派出所与辖区学校安全负责人每月召开1次碰头会,及时通报并采取防范措施;充分发动网格员、警务助理、教师、家长、校园周边商户等力量,共同参与安全防范;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,明确负责人员,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防控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,常态化、规范化开展应急疏散演练;加强校园重点部位守护,设置实体屏障,实行封闭式管理,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、学生接送及邮包快递物品检测制度;加强校园消防、实验室、食堂安全管理;配足配强学校专职保安力量,每日巡查校园及周边不少于5次;加强校园安防建设,完善视频监控、入侵报警、一键报警装置和人证核验系统建设。

通知要求各地建立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,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。同时,强化校园周边环境常态化整治、重点时段安全守护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校车安全管理,综合施策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。各地要加强督导检查,强化暗访通报,严肃倒查追责,严格落实校园安全责任,推动校园安全措施落到实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摘自《人民公安报山东周刊》记者李璐报道

 

上一条: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 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 下一条: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东法治山东 不断开创全省政法工作新局面 刘家义出席并讲话

关闭